为满足临床需求,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拟对远端通路导管、颅内球囊扩张导管、输送导管、神经血管导丝、颅内取栓支架、颅内远端导管、神经血管球囊导引导管、封堵止血系统、导管等产品组织公开比选,现公告有关需求,欢迎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院内比选。
一、采购标的
2、主要标的信息:
| 包号 | 耗材参考名称 | 预估年度 用量(个/根) | 耗材使用部门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说明 |
| 1 | 远端通路导管 | 10 | 神经 外科 | 是 | 产品中选后的价格需要在北京市阳光采购平台挂网 |
| 颅内球囊扩张导管 | 20 | 是 | |||
| 输送导管 | 15 | 是 | |||
| 2 | 神经血管导丝 | 20 | 神经 外科 | 是 | |
| 颅内取栓支架 | 15 | 是 | |||
| 颅内远端导管 | 15 | 是 | |||
| 神经血管球囊导引导管 | 20 | 是 | |||
| 封堵止血系统 | 15 | 是 | |||
| 3 | 导管 | 30 | 神经 外科 | 是 |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表示重要技术指标,不带“▲”为普通指标)
第1包:
第1包技术指标及参数 |
1.远端通路导管: 1.1、能同时满足神经介入和外周介入等需求。 1.2、≥0.050inch内腔,95cm≤长度≤140cm。 1.3、亲水涂层长度:≥60cm。 1.4、配件:里面包含可撕裂鞘、塑形针、Y阀。 2.颅内球囊扩张导管: 2.1、快速交换口长度:235mm≤长度≤325mm。 2.2、导管可用长度:150cm≤长度≤160cm。 2.3、球囊长度:5mm≤球囊长度≤25mm。 2.4、球囊直径:1.5mm≤球囊直径≤4.5mm。 ▲2.5、硬态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和软态颅内球囊扩张导管。 3.输送导管: 3.1、在冠脉、外周和神经介入手术中,用于输送治疗器械的输送。 ▲3.2、可用长度:45cm/55cm/70cm/80cm/90cm/100cm。 3.3、头端形状:直型/弯型。 3.4、导管内径≥0.080inch。 3.5、导管外径≥8F。 |
第2包:
第2包技术指标及参数 |
1.神经血管导丝: 1.1、头端不锈钢芯丝。 1.2、远端刻槽海波管具备柔顺性和支撑性。 1.3、长度≥200cm,长度≤300cm。 1.4、导丝外径≥0.010英寸。 1.5、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2.颅内取栓支架: 2.1、复合网孔,大小网孔交错。 2.2、适应嵌合各种血栓。 2.3、支架直径≥4mm,支架直径≤6mm;长度≥25mm,长度≤30mm;系统长度≥2030mm,系统长度≤2050mm。 2.4、适配0.020Inch微导管。 3.颅内远端导管: 3.1、双丝编织。 3.2、大内腔超分子材料。 3.3、有效长度≥1150mm,有效长度≤1350mm;内径≥1.00mm,内径≤2.00mm;管总长≥1200mm,管总长≤1410mm。 4神经血管球囊导引导管: 4.1、导管内径≥2.20mm,导管有效长度≥850mm,导管有效长度≤950mm。 ▲4.2、头端长度≥10mm,头端长度≤50mm。 4.3、球囊长度≥10mm。 5.封堵止血系统: 5.1、可降解材质。 5.2、封血塞植入后30天内,血塞会部分吸收,60-90天内全吸收。 ▲5.3、管腔外径5F,6F,7F,8F, 总直径≥1.60 mm,总直径≤2.70mm。 |
第3包:
第3包技术指标及参数 |
1.管内径≤1.5mm。 2.管外径≤3.5 mm。 3.导管长度≤35 cm。 4.材质:不透明硅胶,钡浸渍(不透射线)。 5.近端开孔:不少于4 排,每排不少于4 孔。 ▲6.导管内抑制革兰氏阳性菌定植。 ▲7.用于脑积水患者脑脊液外引流。 ▲8.大内径型号与标准内径型号相比各型号内径均增加0.4mm;带深度刻度:标记以2cm为度量单位,标记长度3cm至15cm。 |
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为废标项,不满足“★”则废标)
(一)第1包: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1年,且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护保养所需耗材。
2、质保响应时间≤4小时,到现场时间≤4小时。
(二)第2包: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1年,且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护保养所需耗材。
2、质保响应时间≤4小时,到现场时间≤4小时。
(三)第3包: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免费质保期≥1年,且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耗材。
2、质保响应时间≤24小时,到现场时间≤24小时。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文件
报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1月07日16时前将报名文件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邮件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发送到crrcsbcwzk@crrc.com.cn邮箱内。报名文件清单如下:
1、产品及型号信息(格式如下表所示)
项目编号 | 公告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注册证名称 | 生产厂家 | 注册证号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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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注册证扫描件。
3、生产制造商三证及授权扫描件。
4、逐级供应商三证及逐级授权扫描件。
5、产品彩页扫描件。
6、产品说明书扫描件。
7、产品在医疗机构的销售发票扫描件。
8、投标公司的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书及联系方式扫描件。
五、比选所需文件
经对报名供应商所提交报名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后,将电话和邮件通知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正式的纸版比选文件的具体时间,接到通知的供应商需按如下“纸质文件详单(需加盖公章)”要求将包含最终报价的所有比选文件打印九份(两正七副,副本可复印)盖章后密封保存,比选会地点:角门北路10号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设备物资处。
接通知的供应商提交正式的“纸质文件详单(需加盖公章)”如下:
(一)所投产品报价单(格式如下表)。(请按以下报价单模版提供完整信息的报价单,不按报价单模板提供完整报价单的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耗材比选报价单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公司 报价日期:X年X月X日
公告包号 | 产品注册证名称 | 规格型号 |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 生产 厂家 | 27位医保编码 | 单位 | 最终报价(单位:元) | 北京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最低价格(单位:元) | 报价依据及价格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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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医院,XXX元(详见后续发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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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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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承诺说明 公司提交本项投标报价为北京地区医院的最低价格,如供货后的1年内其他医院有低于本报价单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以发票最低价或阳光挂网最低价为准),XXXXXX公司接受并执行医院采购部门对本报价单的降价要求。公司报价单内产品如符合北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挂网要求,按照成交价由院方在北京市医保局耗材招采系统进行产品价格确认后挂网,并进行订单交易。 XXXXX公司(盖章) | |||||||||
(二)所投耗材涉及资质材料:
1.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一类产品备案信息表的复印件。
2.产品彩页(如有需提供)和产品说明书的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含中间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经营备案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产品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经营备案证的复印件。
5.进口产品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商的中英文授权书、进口产品注册证内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经营备案证的复印件。
6.产品的逐级授权书的复印件。
7.供应商法人给销售人员的授权书以及法人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人员联系方式(格式如下):
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采购比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年__月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及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北京地区所投产品销售情况:
(1)提供产品近三年在北京地区医院的成交发票或者订货合同的复印件 (显示价格及盖章页)。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六、比选评分标准”中各包的2.1的要求进行评分。
(2)产品各规格在北京市医保局招采管理系统的阳光挂网界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遮盖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六、比选评分标准”中各包的2.2.2的要求进行评分。
9.应急保障预案(格式如下):
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我方保证:此次参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项目编号:CRRC2026HCLX-9的第X包耗材比选,所投产品的应急保障预案如下:
( 说明:请对照“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自行编写预案内容,注意对★号符合性条款必须提供响应。承诺具体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
(1)质保服务。质量保证期年限、质保期内服务承诺等质保服务内容。(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六、比选评分标准”中各包的2.4.1的要求进行评分。)
(2)应急保障预案。此预案内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保修期外服务方案、培训安排、售后服务人员组成、医院紧急突发情况方案、耗材突发断供等其它突发情况的保障方案、以及对应的响应及反应速度、供应能力、应急处理流程等应急保障方案。(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六、比选评分标准”中各包的2.4.2的要求进行评分。)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对应的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
对比选公示中各包的“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技术指标及参数给予逐条响应,填写所投产品所能达到的内容和数值,而不应以复制的比选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数值、列出具体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数值)及偏离。不能仅填写“全部响应”等,否则评选委员会不予认可。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六、比选评分标准”中各包的2.2.1的要求进行评分。
为证明技术响应的真实性,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需求中对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有要求的以需求为准,没有要求的,技术应答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厂家公开发布印刷资料(说明书、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注明文件名称、所处文件页码或位置。技术规格中标注“▲”的重要或较重要技术指标,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的,评选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扣除相应分数。
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技术响应与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为准。
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1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远端通路导管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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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1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颅内球囊扩张导管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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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1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输送导管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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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2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神经血管导丝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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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2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颅内取栓支架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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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2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颅内远端导管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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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2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神经血管球囊导引导管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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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2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封堵止血系统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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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RRC2026HCLX-9 | 包号 | 3 | 公告内耗材名称 | 导管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采购需求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 偏离说明 | 技术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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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比选响应文件及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真实性的保证和承诺(格式如下)
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我方保证:此次参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编号为CRRC2026HCLX-9的耗材比选,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报价和供货渠道都是真实可信的,未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陈述。贵方有权在比选有效期或执行合同的任何阶段对我方上述保证内容提出质疑,我方将全责协助查实。
若我方有与上述保证不符事实或未履行比选文件及合同中的任何承诺,我方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其它有关产品的资质材料
如提供产品创新性或先进性的证明材料等材料,所提供证明材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13.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如下):
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我单位郑重声明:在本项目比选公示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比选评分标准
(一)第1包的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 5 |
2 | 技术部分 | 50 |
3 | 价格部分 | 30 |
4 | 售后保障服务 | 9 |
5 | 临床适应性 | 3 |
6 | 产品创新性 | 3 |
合计 | 100 | |
2、评分标准
2.1、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市场占有 情况 | 5分 | 1.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5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5分。 2.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4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4分。 3.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3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3分。 4. 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2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2分。 5. 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1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1分。 6.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没有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但提供其它地区价格证明资料,得1分。 7.不提供业绩的,得0分。 注:1.上述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者发票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有权不予认可。 2.与同一采购人签署的多份合同或提供同一采购人多份发票的,视为1个业绩。 |
2.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指标和参数 | 45分 | 第1包: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进行评分,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得45分(共14条指标,其中▲指标2个,一般技术指标12个),其中一项▲指标不满足要求扣5.7分,一项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扣2.8分,扣完为止。 |
2 | 产品符合性保障 | 5分 | 对产品符合性保障能力进行打分。所投产品属于有医保编码的产品,全部报价规格产品在北京市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已经显示挂网得5分。报价规格产品有一个没有在北京市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显示的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截图现场无法辨认产品名称及规格的,不得分。 |
2.3、价格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30分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重×100 实际报价:报价方的实际报价,按3个核心耗材各自所有型号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作为实际报价,即实际报价=第1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第2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第3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 评标基准价:以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全部要求的报价方中,实际报价最低的数值。 (注:本项目涉及3个核心耗材,报价方需对全部3个耗材分别提供报价,缺少3个中的任意一个耗材报价的,价格不得分。) |
2.4、售后保障服务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小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售后保障服务 (9分) | 质保服务 | 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预案》进行评分。如未提供《应急保障预案》或不满足“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标记为“★”的条款要求,将扣除售后服务全部分值(9分)。 在满足“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中最低质保期前提下,(1)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每延长一年保修得0.5分,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每延长一年保修得0.5分,最高得4分。(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到期后不延长的,得0分。 |
2 | 应急保障 预案 | 5分 | 根据所提供《应急保障预案》中除质保期以外的其它承诺,对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措施和应对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1)应急保障预案完整、合理,售后服务措施得当,响应快速、应急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2)应急保障预案完整合理性一般、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响应速度一般,得3分;(3)应急保障预案安排合理性较差,应急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差,得1分;(4)未提供具体应急保障预案得0分。 |
2.5、临床适用性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临床 适应性 | 3分 | 对产品的临床适用性进行评价。(1)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全部满足得3分;(2)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基本满足得2分;(3)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少部分满足得1分。 |
2.6、产品创新性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产品 创新性 | 3分 | 对产品的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1)产品具有创新性或先进性技术(提供证明材料)的,得3分;(2)产品创新性一般或技术先进性一般的,得1分;(3)产品无创新性或技术先进性的,得0分。 |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单一产品,不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比选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选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选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第2包的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 5 |
2 | 技术部分 | 50 |
3 | 价格部分 | 30 |
4 | 售后保障服务 | 9 |
5 | 临床适应性 | 3 |
6 | 产品创新性 | 3 |
合计 | 100 | |
2、评分标准
2.1、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市场占有 情况 | 5分 | 1.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5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5分。 2.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4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4分。 3.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3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3分。 4.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2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2分。 5.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1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1分。 6.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没有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但提供其它地区价格证明资料,得1分。 7.不提供业绩的,得0分。 注:1.上述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者发票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有权不予认可。 2.与同一采购人签署的多份合同或提供同一采购人多份发票的,视为1个业绩。 |
2.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指标和参数 | 45分 | 第2包: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进行评分,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得45分(共18条指标,其中▲指标2个,一般技术指标16个),其中,一项▲指标不满足要求扣4.9分,一项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扣2.2分,扣完为止。 |
2 | 产品符合性保障 | 5分 | 对产品符合性保障能力进行打分。所投产品属于有医保编码的产品,全部报价规格产品在北京市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已经显示挂网得5分。报价规格产品有一个没有在北京市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显示的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截图现场无法辨认产品名称及规格的,不得分。 |
2.3、价格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30分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重×100 实际报价:报价方的实际报价,按5个核心耗材各自所有型号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作为实际报价,即实际报价=第1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第2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第3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第4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第5个耗材各型号报价的平均价。 评标基准价:以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全部要求的报价方中,实际报价最低的数值。 (注:本项目涉及5个核心耗材,报价方需对全部5个耗材分别提供报价,缺少5个中的任意一个耗材报价的,价格不得分。) |
2.4、售后保障服务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小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售后保障服务 (9分) | 质保服务 | 2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预案》进行评分。如未提供《应急保障预案》或不满足“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将扣除售后服务全部分值(9分)。 在满足“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对质保服务打分:(1)产品有效期内可免费调换二次及以上,得2分;(2)产品有效期内可免费调换一次,得1分;(2)产品有效期内不提供免费调换的,得0分。 |
2 | 应急保障 预案 | 7分 | 根据所提供《应急保障预案》中除质保期以外的其它承诺,对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措施和应对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1)应急保障预案完整、合理,售后服务措施得当,响应快速、应急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得7分;(2)应急保障预案完整合理性一般、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响应速度一般,得5分;(3)应急保障预案安排合理性较差,应急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差,得2分;(4)未提供具体应急保障预案得0分。 |
2.5、临床适用性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临床 适应性 | 3分 | 对产品的临床适用性进行评价。(1)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全部满足得3分;(2)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基本满足得2分;(3)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少部分满足得1分。 |
2.6、产品创新性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产品 创新性 | 3分 | 对产品的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1)产品具有创新性或先进性技术(提供证明材料)的,得3分;(2)产品创新性一般或技术先进性一般的,得1分;(3)产品无创新性或技术先进性的,得0分。 |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单一产品,不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比选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选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选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第3包的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 5 |
2 | 技术部分 | 50 |
3 | 价格部分 | 30 |
4 | 售后保障服务 | 9 |
5 | 临床适应性 | 3 |
6 | 产品创新性 | 3 |
合计 | 100 | |
2、评分标准
2.1、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市场占有 情况 | 5分 | 1.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5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5分。 2.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4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4分。 3.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3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3分。 4. 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2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2分。 5. 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有≥1个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且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1分。 6.三年之内(以评标日期为准),投标产品业绩没有北京地区医院使用记录但提供其它地区价格证明资料,得1分。 7.不提供业绩的,得0分。 注:1.上述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者发票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有权不予认可。 2.与同一采购人签署的多份合同或提供同一采购人多份发票的,视为1个业绩。 |
2.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指标和参数 | 45分 | 第3包: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进行评分,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得45分(共8条指标,其中▲指标3个,一般技术指标5个),其中一项▲指标不满足要求扣7分,一项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扣4.8分,扣完为止。 |
2 | 产品符合性保障 | 5分 | 对产品符合性保障能力进行打分。所投产品属于有医保编码的产品,全部报价规格产品在北京市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已经显示挂网得5分。报价规格产品有一个没有在北京市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显示的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截图现场无法辨认产品名称及规格的,不得分。 |
2.3、价格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30分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重×100 实际报价:报价方的实际报价,按1个核心耗材所有型号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实际报价。 评标基准价:以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全部要求的报价方中,实际报价最低的数值。 (注:本项目涉及1个耗材,报价方需依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交对应型号的报价) |
2.4、售后保障服务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小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售后保障服务 (9分) | 质保服务 | 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预案》进行评分。如未提供《应急保障预案》或不满足“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标记为“★”的条款要求,将扣除售后服务全部分值(9分)。 在满足“三、需满足的质保服务标准要求”中最低质保期前提下,(1)产品免费质保期每延长一年保修得0.5分,最高得4分。(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到期后不延长的,得0分。 |
2 | 应急保障 预案 | 5分 | 根据所提供《应急保障预案》中除质保期以外的其它承诺,对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措施和应对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1)应急保障预案完整、合理,售后服务措施得当,响应快速、应急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2)应急保障预案完整合理性一般、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响应速度一般,得3分;(3)应急保障预案安排合理性较差,应急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差,得1分;(4)未提供具体应急保障预案得0分。 |
2.5、临床适用性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临床 适应性 | 3分 | 对产品的临床适用性进行评价。(1)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全部满足得3分;(2)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基本满足得2分;(3)适应症范围、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效果,少部分满足得1分。 |
2.6、产品创新性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产品 创新性 | 3分 | 对产品的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1)产品具有创新性或先进性技术(提供证明材料)的,得3分;(2)产品创新性一般或技术先进性一般的,得1分;(3)产品无创新性或技术先进性的,得0分。 |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单一产品,不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比选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选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选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各供应商必须按照“五、比选所需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如有缺项,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真实性,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比选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行为,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禁止该供应商三年内参与我单位的耗材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1、部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设备物资处物资科
2、联系人和电话:徐老师、许老师,010-8756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