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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章程
1111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展示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共建和谐社会,积极探索、开发残疾人康复旅游事业,根据广大残疾人的迫切要求,特成立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并制定本章程。
1111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章程
1111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展示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共建和谐社会,积极探索、开发残疾人康复旅游事业,根据广大残疾人的迫切要求,特成立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并制定本章程。
1111一、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旅游会展部领导下的非赢利性服务性组织。
1111二、俱乐部的宗旨:促进残疾人旅游权益的落实,同时组织各地残疾人工作者的旅游会展活动。
1111三、俱乐部的职责:与社会各界建立密切联系,寻求诚信、服务周到、保险到位的旅行社,为残疾人建立可信和可行的服务机制,帮助残疾人参加旅游会展活动。
11111、帮助残疾人参加旅游活动,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愉悦身心,饱览祖国风光。同时,突出旅游文化特色,组织残疾人进行联谊活动以及优秀残疾人事迹报告、康复技术交流、扶残助残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
11112、联络社会企事业单位及热心人士,对俱乐部进行支持和赞助。
11113、积极吸收残疾人、志愿者和社会团体加入俱乐部。
11114、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点,负责对有关旅行社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进行无障碍、特殊需要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以为残疾人提供最佳的旅游服务。
11115、组织全国残联系统的残疾人工作者旅游会展等活动。
1111四、俱乐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下设公关部、业务部、信息部。
1111五、俱乐部采用会员制,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各会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111(一)会员的申请和注册:
11111、欲参加俱乐部的个人和单位,须承认本章程,并经正式会员推荐,自愿填写申请登记表。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注册成为正式会员。俱乐部为会员颁发会员证。所有会员档案由理事会备案。
11112、申请人员须热爱旅游、遵纪守法、有集体观念。
1111(二)会员的权利:
11111、会员优先享受俱乐部提供的优质旅游服务和信息服务。
11112、在俱乐部接到资金赞助的条件下,优先享受免费或优惠价旅游服务。
11113、有申请加入和退会的权利。
1111(三)会员的义务:
11111、缴纳会费:个人会费为12元/年,团体会员为600元/年。
11112、服从俱乐部的组织和安排,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从事与旅游活动不相符的活动。
11113、积极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俱乐部会员队伍,使更多的残疾人享受良好的社会文化生活。
11114、积极为俱乐部献计献策,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对俱乐部运营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111六、财务管理:
1111(一)俱乐部的主要经费来源:
11111、会员会费。
11112、社会赞助。
11113、其他。
1111(二)俱乐部的经费支出:
11111、残疾人旅游费用补贴。
11112、俱乐部办公经费。
11113、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优秀残疾人代表提供部分或全部旅游费用。
11114、志愿人员必要的工作支出。
11115、宣传费用。
1111(三)社会赞助等捐款收入专款专用,根据捐助者的要求,俱乐部提供财务报表。
1111七、俱乐部会旗:会旗颜色为浅绿色,尺寸为150×90厘米,文字"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弧形组合,残疾人标志为红色。
1111八、俱乐部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经验,研究今后的工作计划。
1111九、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康残疾人旅游俱乐部理事会。
1111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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