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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辅助器具产品

残疾人辅助器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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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1996/06/17实施日期:1996/12/01记录标识:B000025英文名称:Technical aids for disabled persons—Classification起草单位: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正文语种:汉语开本页数:总页数:65P. 开本:A4加工日期:2003/09/23国别:中国国标分类:ICS 11.180 C 05标准号:GB/T16432-1996引言:0.1 分类的目的 本分类是为了促进交流。其几个主要目的是: ——统一辅助器具分类方法,其目的是促进辅助器具信息的检索和选择; ——统一术语,以用于产品说明、使用指南、处方指南、法律文件、概况、表格和目录; ——为系统的发展提供基本框架,例如物品存放的管理; ——为统计结果的不同程度的改进提供一个基本框架。 本分类可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主要信息系统,以使使用者尽快地在市场上找到所需要的辅助器具并决定哪种辅助器具能***限度地减少残疾的影响。0.2 分类的用户 本分类可用于: ——消费者(残疾人); ——政府权力机关; ——医生和其他康复工作者; ——辅助器具的处方者; ——制造商和供应商; ——社会保障基金机构; ——使用者协会(残疾人组织)。 进而它可以用于科学目的。 鉴于使用群体的多样性,本分类在使用上应尽可能简单。所以本分类是基于功能性的分类,同时也考虑到使用者和辅助器具的用途(上下文中,功能性涉及到的是辅助器具的主要目的,正如使用这些器具作活动时表明的那样)。 基于功能性划分的分类可以满足一个或更多的使用群体,但不会永远满足其他使用群体的愿望。由于本分类希望被更广泛的使用者应用,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要作妥协修改。0.3 分类的修订 对本分类修改的建议可以送到ISO的国家成员体。收到的建议将纳入讨论中,并在标准的***新版本中得以体现。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9999:1992《残疾人辅助器具——分类》。 在我国,残疾人的数量较大,对他们的治疗、康复、教育、就业、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等,国家和社会都非常关心。因此,对残疾人在生活中各方面所使用的辅助器具的分类需要制定一个国家标准。为了使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与国际接轨、统一,我们等同采用了ISO 9999:1992国际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的分类与代码仅适用于残疾人或为其服务的信息系统。自公布实施之日起,建议从事为残疾人服务的医师、治疗师、假肢技师和社会工作者等,对残疾人所使用的各种辅助器具进行分类时按本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领、刘永斌、李淑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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